商务部“英法云南普洱茶推介交流会”通知

  各有关单位及企业:

  近年来,随着云南普洱茶文化的兴起和传播,英、法两国以及欧盟其他国家的华人、华侨和当地欧洲人对云南普洱茶怀有浓厚的兴趣,并形成了一定规模的消费群体和市场。为配合打造云南普洱茶产业,广泛宣传云南普洱茶文化,根据我国驻法国大使馆文化参赞候湘华的建议,省商务厅、省贸促会和省品牌企业促进会将秉承“文化先行、产品跟进”的模式,把提升云南普洱茶文化内涵和影响与拓展欧洲市场结合起来,推动有实力、有品牌的普洱茶企业“走出去”。为此我厅拟定于2008年12月15日-24日组织我省企业赴英法两国举办云南普洱茶推介交流会。本次活动旨在把提升云南普洱茶文化内涵和影响与拓展欧洲市场结合起来,推动有实力、有品牌的普洱茶企业“走出去”。同时对云南丰富的茶区旅游资源进行宣传推广,吸引欧洲游客赴我省观光旅游,促进货物贸易与服务贸易的共同发展。

  由于出访时间紧迫,请各相关单位尽快将参团人员报名回执传真至省商务厅服务贸易处,并准备以下相关材料和办理护照、签证等手续。

  1、企业人员提交因私护照(有效期半年以上),公务出国人员不需提交;

  2、6个月内拍摄的大一寸彩色照片12张(照片要求:光面、正面、免冠、白色背景、无图案;其中有4张照片背面需用铅笔注明该申请人的姓名、血型、出生日期,按日/月/年的顺序写);

  3、名片4张;

  4、身份证及身份证复印件;

  5、公务出国人员提交《出国人员情况登记表》(备注:除“出国申请人签名”一栏必须由本人亲笔签名外,其它内容请用电脑录入;“以往出国情况及申请签证情况”一栏须准确填写,若内容较多可另用一张纸填写附后,如有漏填,则有可能遭到使领馆拒签。);

  6、提供6张A4幅面的印有单位正式抬头、页脚有单位地址、联系电话、传真的空白文头纸(不能用薄信笺),有主管领导签字,请在靠下边处加盖公章;政审材料一式两份(持因公护照的参团人员提供);

  7、本人资产证明(银行出具的存款证明、房产证复印件、存折复印件);

  8、公司出具的收入证明。

  9、签证时所需的补充材料另行通知。

  10、每位参团人员费用为46800元/人。具体交款方式及帐号将另行通知。

  联系人:云南省商务厅服务贸易处邓锐戟宇

  联系电话:3210057,13708719989,传真:6269942。

  附件:1、出国人员情况登记表

  2、报名回执表

  3、申请法国签证预约表

  二ΟΟ八年十一月四日

来源:商务部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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